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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23 / 01 / 06
四川科技职业学院中职部文件
川科中〔2023〕1号
四川科技职业学院中职部
关于印发《学生资助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各部门:
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学生资助管理的科学化、规范化,让需要资助的学生能够通过学校的资助,克服生活困难,更好的完成学业,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财教〔2021〕310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,学校制定了《学生资助管理办法》,并经校长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。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四川科技职业学院中职部学生资助管理办法
四川科技职业学院中职部
2023年1月6日
附件
四川科技职业学院中职部
学生资助管理办法
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学生资助管理的科学化、规范化,让需要资助的学生能够通过学校的资助,克服生活困难,更好的完成学业,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,特制定学生资助管理办法。
第一条 高度重视学生的帮扶工作,切实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,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,并成立“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”,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。
第二条 对学生的资助坚持扶志与解困相结合的原则,注重培养学生“自信、自立、自强”的精神,通过资助引导学生全面发展。
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学生资助,是指学校为使本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接受国家财政拨款、学校自筹资金、社会各界捐资等形式对学生的各项资助行为。
第四条 大力宣传国家助学资助政策和学校各项帮扶措施。学校要制订宣传方案,认真组织对学生进行政策宣传,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,广泛利用各种媒介、采取多种形式,使各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、深入人心。
第五条 每学年开学初,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摸底调查,根据摸底情况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,平时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跟踪调查,考察资助效果,及时更新信息,确保信息准确无误。做到有计划、有步骤统筹资助。
第六条 凡被纳入档案库的学生因违法、违纪而受到处分的,立即取消所有资助资格。
第七条 公开资助信息。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,通过在校内公示、班级公示、学校网站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。
第八条 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。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学年开学初,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,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。
第九条 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,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,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,在校内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7天。公示无异后,学校将资助名单,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中心审核确定。
第十条 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》,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签字确认。
第十一条 资金的发放。学校在收到下拨的资金后,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资助的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。受资助学生名单、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,建立档案,并报上级部门备案。按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。对于出现问题的严肃查处。
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四川科技职业学院中职部党政办 2023年1月6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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